正常运行或强充电中巡视蓄电池室安全有下列注意事项。
(1) 固定式大容量的蓄电池组应安装在专用的蓄电池室内,酸性蓄电池及碱性蓄电池不得装设于同一室内。
(2) 蓄电池室应装有完善而合乎要求的通风设施,地面或放置蓄电池的台架均应为耐酸(碱)的瓷砖,其室内应有上、下水道;室内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并有部分灯接在事故照明的电源上,照明线应耐酸(碱)。
(3) 蓄电池室的人口处应有一小套间,套间的门均向外开,蓄电池内所安装的通风设施及其照明的电源开关、插座及保险器均装于蓄电池室外的小套间,正常运行时,人员在进行蓄电池室内进行巡视前,必须先将通风设施及照明开启,当室内电解液蒸气对人员身体健康无影响时,方可进入。
(4) 在进行强充电(或补充充电)的整个过程中,通风机必须始终开启运行。
(5) 人员进行蓄电池室内巡视,其行为必须仔细,不得碰撞蓄电池及其由蓄电池引出的裸导电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