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的正常充电和放电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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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充放电,是蓄电池维护工作的主要项目之一。做好蓄电池的充、放电工作《特别是充电),是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由于蓄电池极板的型式不同,要求充电的方法也不同。如有的蓄电池制造厂生产的化成式极板,要求充电以恒流方式进行。而有的蓄电池极板是涂青式的或半化成式的,则要求充电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第一阶段要求时间长、电流大,第二阶段时间短、电流小。无论什么型式的极板,正常充电时所充入的安培小时数,约为放出的1.2~1.3倍左右。但在初次充电以后的5, 6次中,宜充入放出的1.5倍。

铅蓄电池充电,采用较小电流值进行。这对已运行多年的蓄电池组尤其必要。充电时,不用恒流充电方式,而要两个阶段方式的第二阶段充电率。这样做有助于延长蓄电池组的使用寿命。

铅蓄电池组的定期放电,因为蓄电池的额定容量,既是指10小时放电率,又是指充满电状态而言,所以,放电前要进行一次均衡充电。蓄电池组长期处在浮充电状态中运行,由于某种原因,有可能使蓄电池组没能真正进行浮充电。如果放电前不做均衡充电,放出的安时数是不准确的,这样就达不到放电的目的。所以,放电前最好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单个铅蓄电池的放电终了电压为1.8伏。电解液比重降低到1.16上下为止。 为防止蓄电池组过放电,负责放电的值班人员,要每小时测量每个蓄电池的电压一次。每两小时测量电解液的比重和领示电池的电解液温度一次,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做好各项测量记录。

在放电接近终了时,要不时地抽查蓄电池电压的下降情况,特别是对电压早趋于下降的蓄电池。如发现有个别电池电压下降到1.8伏,就应立即停止放电,以免这些电池电压出现负数(通称转极),毁坏极板。

无论充电或放电时,充电电流或放电电流每小时都要记录一次,以便用以核对蓄电池容量。蓄电池的各项记录是研究和分析蓄电池情况的宝贵资料,要认真做好,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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