碱性电池容量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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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性蓄电池电解液中碳酸钾和碳酸钠的含量超过50克/公斤·时,正极板的容量将逐渐损失,使蓄电池容量降低25-40%,甚至达60%0此外,由于经常充电不足,或者长期小电流放电和电解液中含有杂质等原因,都会使蓄电池容量降低。

针对上述原因,可采取下列措施恢复蓄电池容量:

(1) 由于电解液内碳酸盐含量过多,致使蓄电池的容量降低时,更换电解液,容量就可以恢复。

(2) 长期以氢氧化钾作为电解液,致使蓄电池的容量降低时,可改为氢氧化钠作为电解液。在改换电解液时,将原来的氢氧化钾电解液取出,用纯水洗涤蓄电池2-3次,再将比重1-170-1-180的氢氧化钠电解液注入,并浸没极板,静止2个小时,然后将蓄电池两次过充电。每次充电后,立即用正常放电率放电8小时,但放电电压不得低于1.0伏。这样,经充电与放电两次循环之后,将氢氧化钠电解液取出,注入同样比重的氢氧化钠电解液,再重复两次过充电,用6小时率的电流充电,用8小时率的电流放电。经过这样处理后,蓄电池的容量基本上可以完全恢复。

用氢氧化钾或氢氧化钠溶液作为电解液的蓄电池,当容量损失60%时,常被废弃。

其实只要蓄电池本身没有损坏,极板间没有短路,仍可恢复使用,其方法如下:

(1) 将蓄电池外表面用热水洗净后,注入纯水,放置一昼夜,以检查有无渗漏。

(2) 如果没有渗漏,则注入比重为1.200的氢氧化钠溶液或比重为1.220的氢氧化钾溶液。将容量相同的蓄电池串联,用正常充电电流值充电,并测量每只蓄电池的电压。如果高于0.2伏,且无短路者,可分阶段进行处理。

(3) 恢复蓄电池容量的第一阶段,是以正常充电甘丢流值进行12小时的过充电,再以8小时率的放电电流值放电3小时,如此进行充放电三次循环。在第三次放电后,即可测量各个电池的电压,如电压达1.0伏以上时,即可用混合的电解液进行第二阶段处理。

混合的电解液是在比重为1.210-1.220的氢氧化钾溶液内添加60克/升含水的氢氧化锉,或在比重为1.200-1.210的氢氧化钠溶液内添加30克/升含水的氢氧化锉配制而成的。将混合的电解液注入蓄电池内,静止6小时,使棍合的电解液充分渗入活性物质内部。

(4) 恢复蓄电池的第二阶段,是进行两次检查性充电、放电循环,并用混合的电解液继续充电。

第一次循环用正常充电电流充电12小时,再用8小时率的电流放电4小时。

第二次循环仍用正常的充电电流充电12小时,再用8小时率的电流放电8小时。在放电过程中,每隔一小时测量并记录每个蓄电池的电压。

碱性蓄电池容量的恢复是随着充放电次数的增加而增加的。所以不能仅就最初的容量增加来判断。通常,第一次循环试验时,容量增加仅达到原有的25-30%,尔后才渐渐增加至50-80%,经过几次处理之后,才可恢复其额定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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