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充电一放电方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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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电一放电方式运行蓄电池组为数不多,基本上都是浮充电方式运行。如因充电装置故障或其他原因被迫不能浮充电方式运行时,势必按充电一放电方式运行。

       充电一放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组,在运行中循环的进行充电与放电。在进行充电时,直流负荷应有充电装置兼供,如图4 -20所示。如为两组蓄电池时,直流负荷应由另一组蓄电池供给。

按充电一放电方式运行-武汉中电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按充电一放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组,由于循环地进行充电与放电,加速了蓄电池的损坏。比按浮充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寿命缩短一半以上。 如果不按期充电、充电不足、过充电或疏忽大意等,将更加促使蓄电池损坏。

       ( 1 )蓄电池的放电蓄电池的放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停止放电,立即充电。

       ①蓄电池组已放电到保证其容量的70% ~ 80%时,应停止放电,准备充电。

       ②当每只蓄电池的电压降到1.15~ 1.10V时,蓄电池组的电压降到额定电压90%。

       ( 2 )蓄电池的充电当蓄电池放电终了时,应立即停止放电,准备充电。充电开始时,应切换直流电压表检查蓄电池电压,并调整充电电压旋钮,使后者电压高于蓄电池组电压3 ~ 4V。慢慢增加充电装置的电压,使充电电流达到要求的数值。一般采用正常充电率0.2C,的电流值进行充电。充电过程中,随着充电电流逐步减少,应及时调整到正常充电率(5小时率)的标准电流值继续充电。充电是否已经完成,应根据下列现象与标准来判断:

       ①计算充电时间,在用5小时率的正常充电电流值充电时, 一般为7 ~ 8h即可充满电。

       ②测量每只蓄电池电压,其电压达到1.75V左右。

       ③观察电解液中的气体,蓄电池充电接近完成时,正、负两电极处必然有氢气和氧气发生,出现气体。当气体(气泡)发生较多时,则可认为蓄电池已充满电。

       ④为了监督充电的正确性,可根据放电记录,充入蓄电池的容量( A:h )比前期放出的容量多20%以上时,即可认为充电已经完成。

       在充电过程中,当电解液发生气体后,要检查每只蓄电池发生的气体是否均匀,如果有个别蓄电池的电解液中不发生气体时,则需检查测量电压和温度。除温度外,蓄电池的电压都应逐步上升。如果发现内部短路现象时,应迅速拆除处理。

       在充电过程中,应经常测量电解液的温度。氢氧化钾与氢氧化锂混合电解液的温度应不超过35°C ,如超过35°C时,应减少充电电流值,待温度降到35°C以下时,再用原来充电的电流值进行充电,但充电时间必须随之延长。如果减少充电电流值后,电解液的温度仍不降低时,可停止充电。

       在充电前、充电后和充电过程中, 均需检查测量每只蓄电池的电压、电解液温度、液面高度以及有无不正常现象。在充电过程中的这种检查,应每小时检查测量一次,并将测得数据记录于蓄电池的充电日志中。为使蓄电池保持正常状态,并消除各单只蓄电池之间的差别,按充电一放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组,每3个至少应进行均衡充电一次。按充电一放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组,在充电终期时,其电压将高于母线的额定电压值,这是不允许的。因为这时的实际电压已比用电设备的最高允许电压还高, 如果电磁操动机构合闸线圈的最大允许电压为额定电压的110% ;继电器线圈也是110% ;信号灯和事故照明灯是105%等。从以上情况来看,按充电一放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组,应装两组蓄电池交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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