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放电测试仪的功能要求

分类:行业新闻 155

1、产品应具备以下检测功能:

a) 蓄电池组放出容量。

b) 蓄电池组放电时间。

c) 蓄电池组实时电流和电压。

d) 蓄电池组环境实时温度。

e) 放电时蓄电池温度。

2、产品应具备以下显示功能:

a) 应以汉字、法定计量单位方式显示信息。

b) 蓄电池组已放出容量值。

c) 蓄电池组已发电时间。

d) 蓄电池组实时电流和电压值。

e) 蓄电池组的环境实时温度值。

f) 放电时蓄电池温度。

g) 蓄电池组电压过高、过低等的异常就地声光报警。

3、产品应具备以下保护控制功能:

a) 应具备过热、过电流保护能力,当发生故障时,能自动切断放电回路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b) 应具备防止放电回路短路与极性反接的措施。

c) 应具备设置蓄电池组电压和放电电流过高、过低等异常的报警限值,并根据异常状况发出声光报警或选择切断人工放电负载。

d) 应设置紧急停止按钮,并有防止误动措施。采用紧急停止后不应造成人员和设备的损害。

e) 应在蓄电池组放电核容试验中达到发电终止条件或异常停机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切断人工放电负载。

f) 应具有接受蓄电池单体电压巡检装置等远程无源触点信号控制指令的I/O接口,用于远程控制强制停机功能。接受远程停机控制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切断人工放电负载。

4、产品应具备以下记录与分析功能:

a) 在放电初始阶段(前1h)每2min记录一次测试数据,以后可任意设置测试数据记录间隔时间,记录间隔时间在2min~10min可调。

b) 应能按蓄电池组或选定蓄电池单体自动形成放电曲线。

c) 能根据放电开始时的蓄电池组环境温度,通过式(1)换算成25℃基准温度时的实际放电容量C10。 C10=Ct/[1+K10(t-25)]                                             (1)       式中:

Ct——蓄电池实际容量;

t——放电开始时的蓄电池组环境温度;

K10——10h放电率温度系数,铅酸蓄电池取K10=0.006℃-1。

d) 产品应配置测试数据分析管理系统,按照厂/站名、蓄电池组编号、蓄电池型号与类型、常见及安装日期等,进行数据分析管理。应能全自动测试、记录、计算和判断,并能自动生成测试报告、蓄电池容量变化趋势图。测试报告至少应包含本次放电实际容量值与额定容量的百分比、放电曲线图。

e) 至少应能存储10组蓄电池的测量数据,失电后数据不丢失并能方便通过USB接口将数据直接导入移动存储设备。测量数据应以Excel格式存储,或能方便转成Excel格式。

5、产品应具备以下异常管理功能:

a) 报警分为紧急报警(报警)和一般报警(预警)两类。主要为电压异常报警、电流异常报警和温度异常报警。

b) 应能分别设定蓄电池组和具备电压巡检的蓄电池单体的报警值与预警值。

c) 蓄电池异常时应自动转入报警画面,并能显示报警类型、异常类型和发生时间。固定式应同时通过标准接口与上位机进行通信。

d) 蓄电池异常时应自动转入报警画面,能显示和记录报警类型、异常类型、蓄电池组(或蓄电池单体)编号和发生时间,固定式应同时通过标准接口与上位机进行通信。

e) 异常记录应存储不少于500条最新的信息,失电后仍可保存1年以上。

6、产品应能通过密码设置实现权限管理。

7、产品应提供有USB、RJ45和RS485的标准接口,实现与就地或远程的上位机(监控器)进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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